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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上申请《红字发票通知单》和《红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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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上申请《红字发票通知单》和《红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的通知

来源:市南国税局 作者:市南国税局 发布:2014-12-02 修改:2014-12-02

隶属:代理记账  点击:1523

关于网上申请《红字发票通知单》和《红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的通知
 
 
 
时间: 2014-11-11      来源: 市南国家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给您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市南国税局现开通网上预约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和《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的业务(以下简称通知单),您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的方式,将申请单的电子文件发送到邮箱: sngshzfp@163.com,我们根据您提交的申请单提前为您打印出通知单,免去您在大厅抽号等待的烦恼,为您节省时间。
联系人:袁洪生  电话:13505323629  QQ  号:79762688
        请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向我局发送电子邮件。
        ①申请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企业应将红字发票申请单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导出到桌面,桌面上的红字发票申请单格式应为XML文件。企业应创建一封邮件,在邮件中注明自己是作为购货方还是销货方提出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若企业申请红字发票通知单既有作为销货方申请也有作为购货方提出申请的情况,则销货方与购货方分别分两次发送邮件,并在邮件中注明该邮件是作为销货方还是购货方申请。
        ②申请办理《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的企业应填写《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的电表格,表格内容填写完整。企业应创建一封邮件,将电子表发送到我局邮箱。
        ③企业应在邮件中留下企业名称、税号、联系电话、预计领取通知单时间(预计领取通知单的时间应自提交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以后),届时请到办税服务厅领取通知单。
        二、领取通知单时应提交的材料:
        1.作为购货方申请红字发票通知单应提交:
        ①加盖公章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一式两份)
        ②报送蓝字发票抵扣联原件,以备查验。
        2.作为销货方申请红字发票通知单应提交:
        ①加盖公章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一式两份)
        ②提供联次齐全的蓝字发票原件,以备查验。
        ③因开票有误等原因或购买方拒收的,自开具发票当日起次月内提出冲红申请的(例如:需要进行冲红发票操作的发票票面日期为1月,则次月为2月),需在申请单填开时选择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如下图所示)再将申请单导出到桌面。领取通知单时须销货方提供************************时留存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全联次发票(包括存根联、记账两、发票联和第四联红联。
        ④因开票有误等原因或购买方拒收的,自开具发票当日起次次月后提出冲红申请的(例如:需要进行冲红发票操作的发票票面日期为1月,则次次月为3月),则在申请单填开时选择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如下图所示)再将申请单导出到桌面。领取通知单时须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拒收证明、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并加盖购买方公章。销货方需提供************************时留存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全联次发票(包括存根联、记账两、发票联和第四联红联)。 
          ⑤冲红发票自开票当日起超过180天的,则不能申请办理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业务。 
          ⑥《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电子表样(见通告栏内“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电子表样”) 
          3.请到市南国税办税服务厅22、23号窗口领取通知单。 
          感谢您对市南国税的支持,我们将不断为您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联系人:袁洪生  电话:13505323629  QQ  号:79762688
 
注意:目前只有青岛市市南区国税局要求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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