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增量的办理流程
一、增值税发票增量的条件
企业业务量增大,原核定的发票用量无法满足企业需要的可以申请发票增量。
二、纳税人提交的材料
1、《防伪税控超限量购买发票申请表》(一式三份);
2、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加专用发票领购数量,需附送由防伪税控系统打印当月《专用发票明细表》、《销项税额汇总表》及已预缴增值税的《税收缴款书》及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费付款凭证》及复印件。
三、办理的工作流程
1、纳税人将填好的《防伪税控超限量购买发票申请表》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加专用发票领购数量需附送资料一并提交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2、综合服务窗口报分管科长审核签字;
3、有以下情况的,应移交税政部门进行实地核实后,方可凭税政部门出具的核实报告予以批准:
申请领购数量在25份(含)以上且超过原领购总量一倍及以上的且最高开票限额在十万(含)以上的;
当月第二次办理发票增量的;
变更法人代表或变更经营类型(工业商业相互变更);
初始核定时与因注册地与实际经营以及财务核算地均不一致被控制领购量尚未办理变更地址的;
如需移交税政部门进行实地核实的情况需经税政部门出具的核实报告予以批准再转办税服务厅分管科长审核。
4、分管科长签字后,纳税人凭《防伪税控超限量购买发票申请表》到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岗位修改企业IC信息后即可领购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