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及企业研发投入奖励解读导读
来源:创业服务网 作者:创业服务网 发布:2016-02-25 修改:20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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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及企业研发投入奖励解读导读
青岛市“千帆计划”系列政策解读(二)
●“千帆计划”入库须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解析
●企业研发投入奖励解读
适用对象: “千帆计划”入库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新企业)
创新型企业
关键词: 千帆计划高新企业 研发费加计扣除
一“千帆计划”入库须知
入库范围
高新技术企业
孵化器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
入库条件
①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关于中小企业的要求。
②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的范围。
③ 企业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新药生产证书)或专有技术。
④企业当年研发费用占企业总收入的3%以上。
小贴士
tips
☞高新技术企业入库:企业认定为高新,必定符合②、③、④条件,只要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提交高新企业证书即可直接入库。
☞ 孵化器企业入库:是指已在“青岛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业务管理平台”备案的孵化器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孵化器毕业企业是指满足上述条件且2012年以后(含)毕业的企业。2014年度于8月组织备案,请企业及时浏览市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查询备案通知。
孵化器是指经认定的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各级孵化器认定办法以及享受的税收、建设补助、房租补贴将在下期详细解读。
☞ 注意:虽然文件中规定须上述两类企业才能入库“千帆计划”,但据科技局专家介绍,在具体执行中,只要所在的企业符合“上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这一条件及其他条件即可申请入库,不局限于上述两类企业。我市今年1月份已公布第一批907家“千帆计划”企业,名录等登录市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政务服务“通知公告”查询。
申报材料
企业应按照“青岛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业务管理平台”(登录 www.smeqd.gov.cn政务服务——管理系统——青岛市查看)信息报送要求,补充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及所有附件材料。其中:
◆在孵企业上传材料包括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当期财务报表。
◆毕业企业上传材料包括在孵期间入孵协议、毕业证书、近2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当期财务报表等。
◆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同时上传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可直接入库。
申报流程(仅限于孵化内企业)
企业提报材料:登录孵化器业务管理平台提报材料。
核查:各孵化器对照“千帆计划”入库条件,对所属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的研发投入占比、知识产权等情况进行核查,筛选提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按附件格式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区市科技局。
筛查:各区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所属孵化器实施企业筛查工作,并将各孵化器推荐企业名单审核汇总后,按附件格式加盖公章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创新平台处。
所推荐企业进一步补充完善所有资料,企业上传资料应真实有效。逾期未上传或资料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
注:“千帆计划”企业库实行动态管理,入库企业向社会公示,每月更新一次。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机构,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二高新技术认定补贴申报范围高新技术认定补贴适用于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包括未通过认定的企业和首次通过认定的企业。
补贴金额对于首次申报但未通过认定的企业,按申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中介服务费用给予60%的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对于首次通过认定的企业,按申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中介服务费用给予40%的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补贴范围申报过程中发生的专项审计、科技咨询等费用,以相关服务机构出具的发票和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申报方式专项补助资金实行年度集中申报,每年4月份由第三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集中受理。补助资金采用后补助方式,即由企业在申报高企认定的次年度提出补助申请。
小贴士
tips
☞ 申报范围: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首次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通过评审的企业。不含期满3年的复审企业和期满6年的重新认定企业。
☞ 一次性补助:专项补助资金为一次性补助资金,同一企业只可享受一次同类补助。
☞实施时间:此项政策自2015年5月19日起正式施行,今年申报通知请随时关注市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以后年度,企业可于4月左右关注相关通知。
三企业研发投入奖励
政策由来
政策由来如下:
2008年
《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研发费用加计50%扣除
2008年
国税发【2008】116号明确8类可加计扣除费用
2009年
国税函【2009】98号允许研发费用5年结转
2013年
财税【2013】70号增加5类可加计扣除费用
2014年
青政发【2014】32号千帆企业研发费用奖励10%
2015年
青科字【2015】3号具体程序和实施办法
2015年6月25日,《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青岛市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的通知》下发,截止日期为7月8日。
政策红利
☞最高奖励额:单个企业所获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流程
(1)注册账号:登录市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管理系统—青岛市—青岛市企业研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账号为组织机构代码,经审核注册成功。
(2)在线填报:在线填写2014年度研发项目信息,填报的2014年度研发费用须与申请税务部门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一致。
(3)审核:区(市、管委)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市科技研发服务中心审核后,在线导出研发项目信息。
(4导出《青岛市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申请表》,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科技主管部门公章后,连同税务部门减免税备案登记告知书复印件,提交至市科技研发服务中心。
1、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18条”政策出台:日前,市经信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全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共有五大方面、18条政策,包括融资支持、创新转型升级发展、发展空间、财税支持以及提高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并就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出台相关细则,且还将陆续就意见中提出的扶持政策出台细化方案,请随时关注市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政务服务栏目。
2、创业补贴最高可领3万元: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打造创业之都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了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小微创业创业补贴标准,且两项标准符合条件可分别享受,最高可领取3万元,但还未落地实施,请随时关注市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