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升级的通知
市南各出口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 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 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 第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 第6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 第65号) ,及相应业务需求,税务总局对现行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升级调整。
税务总局对出口企业申报软件进行了对应出口申报系统进行了升级调整。请出口企业及时到相关文件下载目录下载相应升级软件(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16.0版、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14.0版)。
友情提示:因审核软件同时升级,2015年5月申报期须使用新申报软件申报。
如何将旧版申报软件数据备份导入新版申报软件请参阅本博客文章《关于出口退税软件升级后数据文件问题处理简易操作》。
联系人:袁洪生 电话:13505323629 QQ 号:79762688
市南进出口税税通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