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白酒、汽车等行业遭受反垄断调查之后,知识产权领域的垄断行为将成为下一个调查重点。今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将于8月1日起施行。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禁止经营者之间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达成垄断协议。同时,规定了安全港规则,明确适用安全港规则的要件,便于经营者对自身行使知识产权行为合法性的预判;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在行使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明确了在涉及知识产权滥用问题的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和推定规则,对拒绝许可知识产权、限定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限制条件、差别待遇等实践中较为常见的几种具体滥用行为做了禁止性规定,同时对上述行为的构成要件、表现形式等做了细化规定。此外,《通知》还对专利联营、标准中行使知识产权行为可能构成垄断行为的具体情形做了规定。
据了解,医药、汽车后市场、农业机械等产业是知识产权领域垄断行为高发区,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已多次引发社会关注。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反垄断与保护知识产权具有共同目标,即促进竞争和创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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