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添开首页

◎ 主营:青岛代理记账 \ 税务登记 \ 财务咨询 \ 工商代办 \ 公司注册 \ 出口退税 \ 外贸会计 \ 会计培训
正添开logo 青岛正添开财务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Welcome to our website! 青岛正添开财税事务所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532-88852155
首页 业务范围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验资审计 出口退税 劳动保险
人事代理
商标注册 外资注册 联系方式
新闻中心
New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地址:青岛市扬州路12号
手机:15063099597
传真:0532-88852155
E-mail:yhs2006@hotmail.com
 
官方:取消前置审批不意味不该做 企业应自主决策
首页 > 官方:取消前置审批不意味不该做 企业应自主决策

官方:取消前置审批不意味不该做 企业应自主决策

来源:东方财富网 作者:东方财富网 发布:2015-01-08 修改:2015-01-08

隶属:综合资讯  点击:1943

 官方:取消前置审批不意味不该做 企业应自主决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投资项目核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表示,取消三大类、18项作为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事项,并不是说明它不重要,只是核准机关不再作为核准的前置审批,不是意味着不该做,而是该做的企业自己去做、自主决策。
联系人:袁洪生  电话:13505323629  QQ  号:79762688
  发改委和中央编办此前联合印发通知,公布取消了三大类、18项作为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事项。对此,罗国三表示,三大类,第一大类是资金落实情况证明材料。比如银行贷款承诺、融资意向书。第二大类就是审查类材料,比如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规范审查意见。第三大类就是协议合同类。比如电厂的煤炭来源、运输、经过燃烧以后产生了粉煤灰副产品怎么利用,这是电力企业和相关企业签订的协议。这三大类、18项,就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甚至连部门规章规范性的依据都没有,但是由传统的审批延续下来的前置手续,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要率先公布取消,也称之为第一批取消的。
  罗国三表示,这些前置手续都是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或者是由企业作出决策的事项,如果再把这些事项继续作为核准的前置审批,明显是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不符合四中全会的精神。另外,文件下发以后关键是要落实、执行,发改委已经率先开展了工作,比如服务大厅的办事指南正在作相应的修改,这一类的前置审批都一律取消,不再把它作为核准的前置条件。但是,取消并不是说明它不重要,只是核准机关不再作为核准的前置审批,一个负责任的企业该做的事情一定会去做的,而且很多都是建设的必要条件。所谓取消了前置审批,并不是意味着不该做,该做的企业自己去做、自主决策。
  罗国三表示,抓落实非常重要,甚至可以说极端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要成立两个专门小组,一个是制度组负责制度的建设,一个是技术组主要负责网络平台的建设,来作为技术支撑。第二个方面,牵头的部门有三个,发改委、中央编办、法制办。有关部门也都是责任主体,分别按照改革的要求完成相关的任务。这两个组已经在11月底成立并开了启动会。第三个方面,改革涉及面非常广,涉及到经济发展的很多方面,而且社会关注度也很高,改革的难度也大,工作任务也重。这样的话要完成这项改革任务,除了牵头部门以外,相关的部门都需要增强大局意识,进一步转变观念和职能,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联系人:袁洪生  电话:13505323629  QQ  号:79762688

上一个新闻: 国务院允许兴办

下一个新闻:税收征管法修订草

行业新闻
· 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2016-02-29]
· 交通费补贴、交通费报销等会计处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实务... [2016-02-29]
· 加速折旧并非一定对企业有利 [2016-02-29]
· 福利补贴涉税3风险 如何规避? [2016-02-29]
· 注册资本从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后财税处理 [2016-02-25]
· 温馨提醒:关于全市地税系统启动金税三期工程双轨运行工作的提醒 [2016-02-25]
首 页 |  了解正添开  |  新闻资讯  |  主营范围介绍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技术支持-华鼎:15969811918】 |  青岛公司注册 |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武汉法律咨询 |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青岛金领域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  青岛猎头 | 
版权所有 青岛正添开财税事务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1-2013 ww.qdhengshe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04002号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扬州路12号 电话:15063099597 0532-88852155 联系人:袁洪生